魏玛共和国
作者:Prof. Dr. Ernst Piper
译者:冰原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1918/19年:魏玛共和国诞生
1. 战争结束与革命
2. 政体之争
3. 《魏玛宪法》与《凡尔赛条约》
前言
作为德国历史上的首个民主政体,魏玛共和国即使在百年之后也依然充满了魅力。它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状况为今日的分析与比较研究提供了相当有趣且丰富的素材与课题,而这也不仅仅局限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编纂者们在很大程度上借以效仿的《魏玛宪法》。
第一次世界大战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标志着一个全新的时代到来。德意志第二帝国看似坚如盘石的君主制度以及一尘不变的社会角色陡然间成为了过去,传统的政治与社会关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些在帝国时代生活安适的人们哀叹、怀念逝去的时代;对于其他人而言,尤其是年轻人,变革意味着一个崭新的、充满希望的时代来临。新艺术、新建筑、新生活、新时尚、“新的人”、科学、技术与全新的大众媒体电影,这些全都代表着新的开始、确实的进步与对进步的信念。
德国政治也同样发生着剧变:政治光谱极左和极右两翼的政治运动愈演愈烈,试图激进地确立新的方向,采取积极的行动,致力于实现一种以意识形态为根本的社会模式。但它们的区别在于,极左反对特权阶级与资本主义,而极右则排斥一切不符合它那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理念的人。
极左与极右团体以及那些渴望复辟君主制的社会群体都是新生的政治制度的宿敌。支持民主共和制度的政治领导人物虽然竭力争取社会团结与凝聚,但鉴于当时存在于反动派与进步派、穷人与富人以及各种不可调和的意识形态之间的矛盾冲突,这并非一项易于实现的任务。
此外,外部环境也并不有利。最晚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广大的人民群众陷入贫困之中,魏玛共和国也开始承受着愈加巨大的压力,并且被反动派政治精英的代表出卖给以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为首的纳粹党人。
本文将按时间顺序叙述自1918年德国战败至1933年魏玛共和国灭亡的这段历史,着重阐述政治事件与其重要人物,文末的后记则会思考魏玛共和国与魏玛宪法对今日有何意义。总而言之,与我们当下有着诸多联系的时代总会维持其鲜活的面貌,吸引我们去寻找两个时代间的共同点与差异,去获得那些对解决当下问题也至关重要的认识。
(魏玛共和国地图)
第一章 1918/19:魏玛共和国诞生
1918年夏,德国陆军最高统帅部(Oberste Heeresleitung)宣布败局已定,并呼吁进行停战谈判。革命推翻了德国的君主制。在社会民主党的主导下,德国成为了一个议会民主制国家,并派遣代表签署了停战协议与颇具争议的和平条约。
1. 战争结束与革命
1.1 战争结束与革命
1914年6月28日,一战爆发,西线战场很快就演变为战局僵持不下、双方都损失惨重的堑壕战。四年的战争在全世界范围内造成了1500万人死亡,其中900百万军人阵亡,600万平民丧生。仅德国便有200万军人与70万平民死亡,其中包括许多死于饥荒的人。
1916/17年“芜菁之冬”(Steckrübenwinter)的饥荒过后,德国各地在1917年春就已因粮食供给不足出现了罢工与游行示威,但到了1918年1月,罢工潮的性质却完全发生了改变:
俄国爆发十月革命,苏维埃政权于1917年12月15日与同盟国签署停火协议后,人们预计俄国将退出一战。由列宁领导的共产主义布尔什维克党人通过发动政变夺得了政权,甘愿接受相当严苛的媾和条件,希望以此结束战争,稳固布尔什维克的统治。俄国的事态发展也为厌战的、因饥荒而虚弱不堪的德国民众带去了希望,认为和平终于就要到来了。
排队等候领取食物供给的人群
1918年1月28日,约有40万名维持战争必要的金工业的工人在柏林举行罢工。领导罢工的是“革命工长”(Revolutionäre Obleute)的领袖理查德德·穆勒(Richard Müller)。这个组织在德国各工业企业的工会结构内建立起一个独立于官方工会的、由工人自由选举出的代表组成的网络,是一个反对战争的产业工人反对派。
1918年1月末,不仅只有柏林,还有许多其他城市也爆发了罢工,罢工人数超过了一百万人。这次罢工不仅对于威廉二世的帝国而言是一场挑战,它对于社民党而言也同样十分危险。
作为工人运动的政党,社民党得以战胜德意志帝国统治精英的一切反对与压迫,并自1912年帝国议会选举起,始终是议会第一大党。尽管社民党人在内心深处与君主制保持着距离,但在党首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与1917年起继任党首的菲利普·谢德曼(Philipp Scheidemann)的领导下,社民党多数党员也同样赞成发放用以资助战争必要的贷款,搁置内政上的冲突,放弃工业行动(Arbeitskampf:战斗性的工会运动),并支持战争努力。
然而,这种政党休战政策(Burgfriedenspolitik)的代价却是党派分裂:不愿支持战争路线的和平主义派别于1917年被开除出社民党,并且在胡格·哈泽(Hugo Haase)的领导下成立了德国独立社会民主党。大多数社民党党员依然留在党内,因此社民党也被俗称为“多数派社会民主党”。
此外,罗莎·卢森堡(Rosa Luxemburg)和卡尔·李卜克内西(Karl Liebknecht)领导的左翼激进组织“斯巴达克派”(Spartakusgruppe)——该组织因自1916年起发表非法的《斯巴达克信札》而得其名——也加入了独立社民党,但1918年11月起又与其分道扬镳。
面对不断激化的罢工潮,社民党希望无论如何都要避免造成错误的印象,仿佛大多数传统上支持社民党的工人阶级现在已不再支持它了。因此,尽管社民党党首艾伯特本身反对罢工,但他还是加入了组织罢工活动的领导团队。艾伯特想要确保罢工不会进一步扩大,而是会很快结束。由于帝国政府不愿进行谈判并动员了武装力量,罢工便被取消了——公开与军队作战这一选项完全不可行。
在俄国于1918年3月签署《布雷斯特-立陶夫斯克条约》并退出一战后,德国于1918年夏在西线发动了最后的攻势。但军事行动却失败了,德意志帝国于1918年8月8日遭受了一场惨败。九月末,陆军最高统帅部的保罗·冯·兴登堡元帅(Paul von Hindenburg)和实际握有军权的艾里希·鲁登道夫将军(Erich Ludendorff)宣布西线战场败局已定,并呼吁开启停战谈判。
9月30日,德皇威廉二世宣布实行议会制,并于10月3日任命自由派的巴登亲王马克西米连(Prinz Maximilian von Baden)为新任帝国总理。10月28日颁布的《帝国宪法修正法》拉开了十月改革的序幕。帝国政府现在须要得到帝国议会的信任,议会也获得了此前皇帝拥有的宣战与缔结和平的权力。在最后一刻,德意志帝国成为了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
然而,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无法发挥出实际有效的作用,因为马克西米连亲王担任总理一职本身便无需国会的同意,而陆军最高统帅部与海战指挥部也无意支持十月改革。鉴于德国战败已不可避免,尤其德方迟迟不肯接受协约国提出的德皇退位这项重要的先决条件,美国、英国与法国也不再有兴趣与德国谈判。
就在这种情况下,马克西米连亲王任命两位社民党议员菲利普·谢德曼与古斯塔夫·鲍尔(Gustav Bauer)为国务秘书,进入巴登亲王的内阁,以便让他们代表帝国议会的第一大党参与政府工作。这也是社民党人历史上首次担任该职务。
1.2 君主制的终结
1918年11月7日,德国独立社会民主党巴伐利亚邦领导人库尔特·艾斯纳(Kurt Eisner)宣布废黜巴伐利亚国王路德维希三世(Ludwig III)。数日之内,德国所有22位王侯悉数被废或主动退位。德皇早于10月28日便离开柏林,前往位于比利时小城斯帕的德军总部。
11月3日,基尔水手起义,革命之火迅速蔓延至全德,也同时破灭了威廉二世保有其权力地位的最后幻想。但德皇仍犹豫不决,考虑只放弃德意志皇帝的头衔,继续保有普鲁士国王与军队最高统帅的头衔。
1918年11月9日,马克西米连亲王单方面宣布德皇退位。当日中午时分,亲王、帝国副总理与其他政府成员在总理府接见了社民党人弗里德里希·艾伯特与菲利普·谢德曼。作为总理的亲王询问他们,面对国内的革命形势,他们能否确保恢复稳定与秩序。谢德曼给出了肯定的回复。亲王在征得在场的国务秘书的同意后,希望作为议会第一大党党团主席的艾伯特担任帝国总理一职。
最后,亲王与艾伯特同意尽快召开国民议会以决定未来的国体。但就在不久之后的下午2点,谢德曼在帝国议会前宣布“德意志共和国”成立了,这让艾伯特非常恼火,因为谢德曼事先并未与他商量过此事。两个小时后,斯巴达克同盟的领导人卡尔·李卜克内西在柏林王宫的阳台上也宣布成立“德意志自由社会主义共和国”。共和国诞生时刻的双重宣告充分表明了,革命派拥有截然不同的目标。社民党人想要一个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宪法的议会民主制度;而斯巴达克同盟——当时仍属于独立社会民主党,1918年末成立共产党——想要实现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宣扬的“无产阶级专政”(Diktatur des Proletariats)。
社民党党首艾伯特起初曾考虑过继续与自由主义左派的进步人民党与天主教中央党合作。1917年7月,三党在帝国议会中共同通过了一项和平决议,旨在与战争对手缔结和平,并且拒绝了此前的作战计划。此后,三党便在一个跨党派的委员会中共同合作。
但是,考虑到独立社民党在工人阶级中拥有相当多的拥护者,艾伯特决定与独立社民党就组建一个纯社会主义政府进行谈判。不过,当时各部门的国务秘书——即政府部门部长——仍然留任。他们当中有9人为无党派人士,3人为中央党党员,2人为社民党党员,民族自由党与进步人民党党员各1人。
1.3 停战协定
1918年11月11日清晨,中央党籍政治家、帝国政府政务委员马蒂亚斯·埃茨贝格尔(Matthias Erzberger),代表艾伯特在贡比涅森林中的一节火车车厢里签署了停战协定,这也标志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在此前由西线联军总司令法国元帅费迪南德·福熙(Ferdinand Foch)主导的谈判中,德方几乎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贡比涅停战协定包含了严苛的条件。除了停止敌对行动外,它还要求德方:
· 立即撤出所有占领区,包括阿尔萨斯·洛林;
· 将所有被强制迁徙的居民遣返其原籍国;
· 立即释放所有战俘;
· 立即交出5.000门火炮,30.000挺机枪,3.000门迫击炮与2.000架飞机;
· 撤出莱茵河左岸的德国领土并在莱茵河右岸建立一个30至40公里宽的中立区;
· 将仍驻扎于盟国境内的德军撤回德国;
· 放弃与罗马尼亚和俄罗斯签订的和平条约中的一切诉求;
· 交出所有潜艇并解除所有军舰武装。
协定旨在削弱德国,使其无法再进行战争行为。
2. 政体之争
2.1 人民代表委员会
独立社民党表示愿意在政府组建问题上做出妥协,收回了许多最初提出的诉求,这其中就包括立即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于是,社民党与独立社民党得以于11月10日便组成人民代表委员会(Rat der Volksbeauftragten),即革命临时政府,两党在委员会中各有三名代表。短短数周内,社会民主主义工人运动的两大派别再次共同合作,艾伯特作为第一大党的党首与帝国总理,从一开始就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人民代表委员会委员虽然在形式上高于国务秘书,事实上却依赖于他们的专业知识。两党也给规模较小的斯巴达克同盟提供了合作的机会,但李卜克内西和左翼工会组织“革命工长”的领导人理查德·穆勒却拒绝合作。
(1918年11月11日,人民代表委员会全体委员。由左至右分别为:埃米尔·巴特(USPD)、奥托·兰斯伯格(MSPD)、弗里德里希·艾伯特(MSPD)、胡戈·哈泽(USPD)、威廉·迪特曼(USPD)、菲利普·沙伊德曼(MSPD))
11月10日傍晚,由士兵与工人选出的三千名代表在柏林的布施马戏团(Cirkus Busch)举行工人士兵委员会代表会议。会上,艾伯特和哈泽代表各自政派,李卜克内西也代表斯巴达克同盟发言。李卜克内西指责社民党人“昨天还和敌人同流合污,今日却与革命走在了一起”。但他的控诉没有得到什么掌声,相反,四周暴风雨般地响起了要求团结一致的呼声。而在艾伯特宣布两个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共同组建了人民代表委员后,与会代表们发出了巨大的欢呼与赞同声。
大会最后选举产生了一个由14名工人与14名士兵组成的执行委员会。7名工人代表来自社民党,另外7名独立社民党籍工人代表则由革命工长担任,理查德德·穆勒依旧任他们的领导人。斯巴达克派则没有席位。工兵委员会将自己视为一个体现人民革命意愿的临时议会,执行委员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工兵委员会的工作小组。而人民代表委员会则应接受执行委员会的委托,在政治上实现工兵委员会制定的目标:“现在,政治权力掌握在工人士兵委员会的手里。[…]德国现有的社会结构、其经济与政治组织的成熟度决定了,快速且坚定不移地进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化,并避免造成严重的震荡是可行的。为了在沾满鲜血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新的经济秩序,为了防止人民群众遭受经济奴役,防止文化的沦丧,公有化是必要的”。
然而,这相当激进的政治纲领却无法被纳入实际的政治工作中。执行委员会确实颁布了大量涉及传统的基本权利(诸如言论自由)且切实改善人民社会福利的法律与法令,如1918年11月26日起实行的八小时工作制就能够被看作社会福利政策的里程碑,但这些措施并不具备社会主义革命那样的颠覆性。
2.2 议会制抑或委员会制?
几十年来,社民党始终是一个与国家根本对立的阶级斗争的政党,然而此刻,它却在昼夜间成为了国家的领导者,承担着带领国家过度向一个全新的战后秩序并尽可能避免流血暴力冲突的责任。艾伯特的目标在于,尽快解除在许多城市为维持过渡时期公共秩序而组建的工兵委员会的权力,并引导事态向有序的方向发展。现实情况也有利于他,因为社民党人主导着绝大多数城市的工兵委员会,而那些想要将委员会制度(即苏维埃制度)立为一个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基础的人只是少数。只有在少数城市,如不来梅和慕尼黑,才严肃地尝试过建立一个委员会制的苏维埃共和国。
罗莎·卢森堡与卡尔·李卜克内西领导的斯巴达克派——他们当时还属于独立社民党——于11月10日在他们的机关报《红旗报》上刊登了一份政治纲领,明确表示了他们希望确立一种完全不同的国家体制。他们要求解除所有警察部队的武装,由工兵委员会接管政府当局与武装力量指挥部,解散帝国议会与所有议会,建立一个全国的工兵委员会,废除所有王朝与邦国并建立一个“统一的德意志社会主义共和国”。
报纸的编辑处在纲领正文后附上了一则说明,“向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致以第一次最热烈的问候,并请苏联方面告知俄罗斯的同志们,柏林的工人阶级通过发动德国革命来庆祝俄国革命胜利一周年。”
在政权出人意料地迅速且和平地完成更迭后,1918年12月,首都柏林的局势第一次变得紧张起来。12月6日,普鲁士军队一支步兵部队的士兵在柏林中央区一个繁华的路口使用机枪向示威者扫射,屠杀仅持续了短短几分钟,造成的伤亡人数却超过了11月8日与9日爆发的革命与动乱。
随后,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与水手在几名低级军官的带领下来到总理府,强迫艾伯特离开总理府并走上街头。他们想要宣布艾伯特为帝国总统,却被后者拒绝了。与此同时,执行委员会委员也暂时被逮捕。有迹象表明,这是一场旨在剥夺工兵委员会权力的右翼政变企图,然而,此次事件的内幕却始终无法真正得到澄清。
12月16日,来自全德的工兵委员会的代表在柏林举行了第一届全国工兵委员会代表大会(Reichsrätekongress),其中288名代表为社民党党员,只有88名代表为独立社民党党员,而斯巴达克派仅有10名代表出席。因此,社民党主张的议会民主制度得以确立起来,便在意料之内。独立社民党代表恩斯特·德乌米格(Ernst Däumig)提出的将委员会制立为德意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基础的动议以344票对89票遭到否决,而社民党代表马克斯·科恩(Max Cohen)提出的于1919年1月19日举行制宪国民议会(Verfassunggebende Nationalversammlung)选举的动议以282票赞成通过。
2.3 1918年圣诞节冲突与1919年一月起义
1918年的圣诞节爆发了一场激烈的冲突,造成了严重后果。一段时间以来,人民代表委员会内部在军队政策方面存在着矛盾。随着十一月革命期间组建的人民海军师迫切地要求支付拖欠的军饷,矛盾也进一步升级。12月23日,水兵占领了他们本应保卫的帝国总理府,并将柏林市警备司令奥托·威尔斯(Otto Wels)劫为人质。翌日,威廉·格罗纳中将(Wilhelm Groener)——自10月起为陆军最高统帅部鲁登道夫将军的继任者——应艾伯特的请求调入柏林的军队与水兵之间爆发了激烈的战斗,双方均有伤亡,而没有巷战经验的正规军士兵则损失惨重。
驻防于柏林宫的海军师重机枪队
1918年圣诞节爆发的冲突遭到了独立社民党代表的严正抗议,他们随即退出了人民代表委员会。随后,社民党人古斯塔夫·诺斯克(Gustav Noske)和鲁道夫·维塞尔(Rudolf Wissell)加入了委员会。诺斯克被命令组建一支武装力量以保卫政府,并更多地借助志愿军团(Freikorps;又译作自由军团)的力量。这支志愿军团由退伍军人与未服兵役的志愿兵组成,大部分成员是坚定的反革命与反民主派。
1919年1月4日,柏林警察局局长、独立社民党人埃米尔·艾希霍恩(Emil Eichhorn)被人民代表委员会罢免,理由是,他在圣诞节冲突期间与革命水兵勾结。革命者们将罢免艾希霍恩视作挑衅。翌日,70名革命工长与柏林独立社民党中央执委会委员召开会议,尽管革命者几乎无法凭借武力推翻人民代表委员会,但与会多数仍决定进行权力斗争。
1月2日,一月起义爆发——尽管斯巴达克同盟在起义中仅扮演了次要的角色,但在原东德,由于宣传需要,这场起义被称作“斯巴达克同盟起义”(Spartakusaufstand)——。1月8日,起义遭到了武装镇压,并在四天内宣告失败。起义前不久成立的德国共产党的领导人物罗莎·卢森堡和卡尔·李卜克内西拒绝离开城市,去往安全的地方。1月15日,近卫骑兵步兵师总参谋军官瓦尔德马·帕布斯特(Waldemar Pabst)下令处死两人。
一月革命期间的街垒
3. 《魏玛宪法》与《凡尔赛条约》
3.1 制宪国民议会
1919年1月19日,德国进行了制宪国民议会的选举。所有年满20岁的德国人都有权参加选举,是为历史上的首次。这场选举是一场普遍、平等、直接与保密的选举,使用的是比例代表制,而非多数制。社民党自1891年起便要求引入比例代表制,因为社民党在多数制与二次选举制下始终处于不利地位。这种比例代表制甚至被赋予了宪法地位,并沿用至今。
此外,德国也是第一个引入妇女主动与被动选举权的国家,除了386名男性议员外,选举还产生了37名女性议员。选举年龄由25岁降至20岁,3.630万人拥有选举权,其中83%的选民参加了选举。与今日的选举制度相比,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当时的选举制度并未设置选举门槛,因此,国民议会中除了六个大党外,还有三个小党,它们总共仅获得了1.6%的选票,占有7个议会席位。此后,党派分裂的现象愈演愈烈,到了1930年,有15个党派与团体在国会中拥有席位。
2月6日,在经过了激烈讨论并决定不将首都柏林设为召开地后,国民议会首次在魏玛的德意志国家大剧院召开。艾伯特解释道:“将国民议会迁至德国的中心地区将极大地增强国家的团结与归属感。”南德地区尤其对在首都柏林召开国民议会持保留意见,此外,在刚镇压一月起义的不久后,柏林的安全角势也尚不明朗。由于魏玛被定为国民议会召开地,历史上首次采用民主制度的德国便被称作“魏玛共和国”。
在战前最后一届帝国议会选举中已是最大党的社民党,在这次选举中获得了更高的得票率(37.9%),却依旧离期望中的绝对多数相距甚远。天主教政党中央党与巴伐利亚人民党获得了19.7%的得票率,左翼自由主义的德国民主党——其被认为继承了进步人民党——获得了18.5%的得票率。
这四个政党,即社民党、中央党、巴伐利亚人民党与德国民主党,早在1917年便在一个跨党派委员会中共同合作,而现在,它们共同组建了一个被称作魏玛执政联盟的联合政府。德国共产党抵制了选举,因为它想要实现社会主义革命,拒绝国民议会选举。独立社民党仅获得了7.6%的得票率。右翼政党中,德国国家人民党与德国人民党的得票率分别为10.3%与4.4%。
虽然此次选举的结果给人留下了一种国家十分稳定的印象,但1920年进行的首次常规国会选举却削弱了这种感觉。魏玛共和国在一战惨遭毁灭性失败后艰难的形势下诞生,大部分社会精英即使不公开反对新的制度,但仍与之保持距离。政府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由德意志帝国时期培养的公务人员组成,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依旧自觉有义务坚守专制君主制的传统。国家防卫军中也有许多像瓦尔特·冯·吕特维茨将军(Walther von Lüttwitz)这样的君主制拥护者,或者像汉斯·冯·塞克特将军(Hans von Seeckt)这样的民族主义者;后者虽然反对民主制度,却一直担任陆军最高统帅部总指挥至1926年。一些年轻的前线军官同情包括国社党(NSDAP;又译作民社党)在内的民族革命派团体。
对于反共和派势力而言,志愿军团无疑是极佳的去处。由于人民代表委员会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它因此也需要借助支持军团的力量。魏玛共和国早期存在着约365支这样的部队,它们虽然名义上隶属于德国的军事指挥机关,但各支军团的组织结构大不相同,一些部队还享有高度的独立性。许多志愿军团源于在镇压一月起义中发挥了主导作用的近卫骑兵步兵师。许多志愿军士兵还参加了波罗的海地区在一战后爆发的内战,他们的任务是阻止布尔什维克分子突入东普鲁士地区。这些一战最后一批前线士兵仅向军团统帅宣誓效忠。
3.2 《魏玛宪法》
1919年2月10日,国民议会通过了《临时国家权力法》,确立了政治权力的基础。该法赋予新设立的国家总统一职重要的地位,翌日,弗里德里希·艾伯特便被选举为临时国家总统。
宪法委员会在开展工作时尝试顾及各方的想法。资产阶级政党与社会民主主义间必须以符合当时政治环境与各执政党派的方式达成妥协。《魏玛宪法》也第一次在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大力影响下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德国人民在法律前一律平等。原则上,男性与女性享有同等之公民权利与义务。”旧有的社会界限不复存在,因为宪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废除公法特权、出生或社会阶层之不平等待遇。贵族头衔仅被视作姓名之一部,日后不得再行授予。”为了重申所有人不得因其出生或宗教而受到不平等待遇,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明示道:“所有国民不分差别均可依照法律之规定按其才能功绩获准担任公职。”而为了确保这些不是泛泛而谈的空话,学校教育体系也被彻底改制,引入了八年普遍义务教育,所有学生都必须上同样的“人民学校”(Volksschule,即小学),阶层差异与宗教在初级与高级中学中也不再扮演任何角色。此外,宪法还保证了公民的居住自由与住宅不得侵犯权、结社权、保密选举权、通信隐私、言论自由与宗教自由。
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并未受到质疑,建立苏维埃体制以取代议会制或将核心产业社会化的想法也几乎无人再提。只有独立社民党在这些及其他问题上继续提出相应的主张,却常常被其他政党以多数票否决,它提出的建立一个单一制国家的提议也遭到了拒绝。
各邦国保留了下来,并像德意志帝国时期那样拥有自己的议院分立于国会之旁,即参议院,其由德国18个邦政府委派的代表组成,沿袭了德国联邦制的传统。这也限制了普鲁士的影响力,因为,虽然普鲁士占据了德国60%以上的人口与领土面积,但在参议院中,由于一个邦国最多只能拥有40%的席位与表决票数,普鲁士不再像1918年之前那样具备强悍的否决能力。
国会的权力显著增强。它在帝国时期仅拥有预算权,但现在,共和国政府需要对议会负责,也能够通过不信任投票罢免由国家总统任命的国家总理。国家总统有权解散国会,国会也能够在获得三分之二多数支持的情况下决定就罢免国家总统进行全民公投。
除选举之外,1921年6月27日通过的《全民公投法》使人民还可以通过公投直接影响立法。举行公投的前提是,公投提案必须至少获得十分之一的选民支持。公投本身的结果则由有效选票的多数决定;然而,只有在多数选民参加公投的情况下,公投才能够推翻国会的决议;要想通过公投实现修宪,公投提案必须获得全体选民的多数支持。正是由于这些规定,魏玛共和国时期进行的所有三次公投均以失败告终。
魏玛共和国政治体制架构
魏玛共和国是一个议会民主制国家,但取代皇帝成为国家元首的国家总统拥有很大的权力,掌握着许多影响力极大的、几近独裁专制的权力;而这正是被誉为“魏玛宪法之父”的德国民主党议员雨果·普鲁斯(Hugo Preuß)的用意。由于社会主义政党完全有可能在日后的选举中占据多数,因此,被赋予巨大权力的国家总统应当成为制衡议会的超党派力量。随着党派政治分裂的情况愈加严重,处于政治光谱边缘地带的反共和派政党异军突起、愈加强大,从而导致国会的行动能力遭到削弱,此时,国家总统便能更好地扮演这一制衡角色。社会民主党人曾抗议这种做法相当于拥立新皇,但他们的抗议最终失败了。
因此,魏玛共和国是一个采用半总统制政体的国家。国家总统直接由人民选举产生,任期七年,这使他拥有强大且独立的地位。国家总统在国际上代表德国,握有军事最高指挥权,能够在邦国不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派遣军队处理内政问题,而弗里德里希·艾伯特便多次行使过这项权力。宪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德意志国家的公共安全与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或危害时,国家总统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必要时可调动武装部队进行干预,以恢复公共安全与秩序;宪法该条第三款还规定,为了实现该目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能够被暂时剥夺。法学家们对宪法第四十八条的阐释是,国家总统能够凭借紧急法令绕开国会的立法权能;而这种现象在1930至1933年间的总统内阁时期频频发生。
关于共和国的国旗,人们也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社民党、中央党与少数德国民主党人主张国旗的颜色使用黑、红、金三色,这三种颜色早在1848年革命中便被正式宣布为德意志联邦的代表色,独立社民党主张使用一面红旗,而右翼政党则希望保留1871年起使用的黑、白、红三色德意志帝国国旗。就这样,帝国与共和、君主制与民主制闲爆发了一场充满象征性意义的冲突。
最终,黑、红、金三色以211票对90票被定为新的国旗色,与此同时,商船旗与军旗采用黑、白、红三色,并在旗杆侧左上角饰以国旗图样。这是一项很成问题的妥协,常常导致人们争论在正式场合下该悬挂什么样的旗帜。军事组织“黑红金国旗团”(Reichsbanner Schwarz-Rot-Gold)则表达出对民主制度的坚决拥护,其成员主要由社民党党员组成,中央党与德国民主党的党员也参与其中。1933年3月12日,国家总统兴登堡发布政令,除军事建筑外,其余场所应同时悬挂黑、白、红三色帝国国旗与纳粹万字旗。
魏玛共和国在某些方面始终是一个存有缺陷的国家。它没有普遍公认的国家代表、象征与典礼,没有设立国庆节,也没有勋章与奖章;国家元首也没有获得全体人民的认可。社民党人弗里德里希·艾伯特一再受到共产党人与德国民族主义者的侮辱、敌视与诬蔑。新的国旗色也无可避免地遭受众政治派别的争议,也因此,关于正式场合下应悬挂何种国旗,人们始终争论不断。
1919年7月31日,《魏玛宪法》以262票对75票获得通过,其中的赞成票来自于执政党,反对票来自于政治光谱左右两翼边缘的政党,即独立社民党、德国国家人民党以及德国人民党的多数议员。在此期间,德国于1919年6月28日签署了《凡尔赛和约》。因此,历史学家亚历山大·加卢斯(Alexander Gallus).认为,《魏玛宪法》与《凡尔赛条约》共同构成了“魏玛共和国的内政与外交的基本法律”。
1919年8月14日,艾伯特宣布《魏玛宪法》通过并开始生效
3.3 《凡尔赛条约》
1918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协约国在巴黎召开会议,美国、英国与法国这三个最主要的战胜国就停火条件与日后和平谈判的基本要求取得一致。11月5日,一份由美国国务卿罗伯特·蓝辛(Robert Lansing)签署的外交照会向德方传达了会谈的结果。
蓝辛的照会清楚地解释了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提出的“恢复被占领土”的要求:德国应赔偿其海、陆、空三军的侵略行为对协约国平民及其财产造成的一切损失。这里便涉及了《凡尔赛条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德国作为战败国不仅要按照通行做法为直接造成的战争损失支付赔偿,同时还应为战争造成的一切间接后果承担责任,这构成了《凡尔赛条约》第231条战争罪责条款一系列影响深远的规定的出发点。
1919年1月18日,和会在巴黎举行;正是在48年前的这一天,德意志帝国宣告成立。巴黎和会是由战胜国单方面决定合约内容的和会,其中有32个国家参加,战败国则未获邀参加。美国总统威尔逊、法国总理克列孟梭(Georges Clemenceau)、英国首相劳合乔治(Lloyd George)和意大利首相奥兰多(Vittorio Emanuele Orlando)组成的“四巨头”实际上主导着和会进程。
由外交部长乌尔里希·布鲁克多夫-兰特佐伯爵(Ulrich Graf Brockdorff-Rantzau)率领的德国代表团直到1919年4月才被允许参会,而此时,和会结果已定。5月7日,战胜国在凡尔赛宫镜厅将起草的条约文本交予德方,仅允许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条约修正案。
在凡尔赛宫镜厅签署合约
战胜国在经过漫长而复杂的谈判与妥协后就合约条件达成一致,但对于德国而言,合约条款相当严苛:德国不仅应归还所有被占领土,还须割让13%的领土;德军在未来不得拥有重型武器与空军;德国还须支付巨额赔款,其具体金额由专门的委员会确定。支付高额赔款并同时清算外国资产与消除贸易政策限制,这对德国意味着巨大的经济负担。此外,条约还规定莱茵河东岸五十公里内的德国领土不得驻军(莱茵兰非军事化),将萨尔兰地区从德国分离;直至1935年,萨尔兰地区经公投才重归德国。
然而,最令德方感到不满的是置于《凡尔赛和约》战争赔偿章节之首的条约第231条,其写道:“协约国与联系国政府做如下声明,并获德国政府之认可,即德国的侵略行为与其盟友发动的战争对协约国与联系国政府及国民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损害,德国与其盟国作为始作俑者须承担所有责任”。“罪责”一词虽然没有出现于文本中,然而该条款却将战争爆发的唯一罪责归咎于同盟国,以便为对于德国而言影响深远的媾和条件提供司法与道德方面的合法性。该“战争罪责条款”令德国公众愤慨不已。
1919年国会大厦前反对《凡尔赛条约》的示威人群
1919年2月起担任共和国首位总理的菲利普·谢德曼拒绝签署《凡尔赛条约》并率其内阁集体辞职。1919年6月23日,魏玛国民议会同意签署内容略作修改的条约,6月28日,新任外交部长、社民党人赫尔曼·穆勒(Hermann Müller)与交通部长约翰内斯·贝尔(Johannes Bell)在凡尔赛宫签署条约。随后发行的柏林《每日评论报》便刊登了这样的标题:“缔结了毁灭的和平”。
凡尔赛条约对德国领土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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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人名对照
Baden, Maximilian von 马克西米连亲王
Bauer, Gustav 古斯塔夫·鲍尔
Bell, Johannes 约翰内斯·贝尔
Brockdorff-Rantzau, Ulrich Graf 乌尔里希·布鲁克多夫-兰特佐伯爵
Clemenceau, Georges 乔治·克列孟梭
Cohen, Max 马克斯·科恩
Däumig, Ernst 恩斯特·德乌米格
Ebert, Friedrich 弗里德里希·艾伯特
Eichhorn, Emil 埃米尔·艾希霍恩
Eisner, Kurt 库尔特·艾斯纳
Erzberger, Matthias马蒂亚斯·埃茨贝格尔
Foch, Ferdinand 费迪南德·福熙
Gallus, Alexander 亚历山大·加卢斯
Groener, Wilhelm 威廉·格罗纳
Haase, Hugo 胡格·哈泽
Hindenburg, Paul von 保罗·冯·兴登堡
Hitler, Adolf 阿道夫·希特勒
Lansing, Robert 罗伯特·蓝辛
Liebknecht, Karl 卡尔·李卜克内西
Lloyd George, David 大卫·劳合乔治
Ludendorff, Erich 艾里希·鲁登道夫
Luxemburg, Rosa 罗莎·卢森堡
Lüttwitz, Walther von瓦尔特·冯·吕特维茨
Marx, Karl 卡尔·马克思
Müller, Hermann 赫尔曼·穆勒
Müller, Richard 理查德德·穆勒
Noske, Gustav 古斯塔夫·诺斯克
Orlando, Vittorio Emanuele 维托里奥·埃曼努尔·奥兰多
Pabst, Waldemar 瓦尔德马·帕布斯特
Scheidemann, Philipp 菲利普·谢德曼
Seeckt, Hans von 汉斯·冯·塞克特
Wels, Otto 奥托·威尔斯
Wilson Woodrow 伍德罗·威尔逊
Wissell, Rudolf 鲁道夫·维塞尔
(以下章节待续)
第二章 1919-1923年:内外之争
第三章 1924-1929年:受到威胁的稳定
第四章 1930-1933年:对民主的破坏
后记:作为民主史场所的魏玛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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